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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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11月19日以书面直接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8名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提交了《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人选的提名函》,提名汪建平、庄尚标、陈大洋、刘汝臣为执行董事人选,郜烈阳为非执行董事人选,马传景、赵立新、解国光、钱伟伦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人选,赵伟、刘正昶为股东代表监事人选。

 

以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任期分别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经审议,该议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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