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研究会研究报告:美国人权政治化行径毁损人权善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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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 中国人权研究会27日发布《美国人权政治化行径毁损人权善治根基》研究报告,全文如下:
美国人权政治化行径毁损人权善治根基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的全球人权实践反复证明,摆脱政治化思维、平等理性地商讨和推进人权,是国际社会妥善处理人权问题、开展人权交流合作的重要基础;而采取人权政治化措施,则势必对全球人权善治造成致命伤害。这已成为国际人权领域的基本共识。
“人权政治化”,是指国际关系行为体出于某种政治动机以政治实用主义的态度来处理人权问题,将人权作为实现某种政治利益的倾向与过程。人权政治化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1)以选择性而不是普遍性的方式对待人权问题;(2)以双重标准而不是客观标准评价人权状况;(3)以对抗而不是对话的方式处理在人权问题上的差异;(4)以单方面强制而不是多边合作的方式处理人权方面的分歧等等。
联合国人权机构明确主张人权的非政治化,要求在人权问题上采取普遍、客观的态度,坚持多边主义,促进建设性对话、国际团结与合作,消除人权政治化。联合国大会第60/251号决议要求“在审议人权问题时要确保普遍性、客观性和非选择性,并要消除双重标准和政治化”。人权理事会第5/1号决议规定人权普遍定期审议机制应“客观、透明、不作选择、具有建设性、非对抗、非政治化地进行”,应“适用客观性、非选择性、消除双重标准和政治化倾向的原则”,受理的来文应当“没有明显的政治动机”“不采取含有政治动机并有违《联合国宪章》规定的立场”。人权理事会第47/9号决议强调,“人权对话应具有建设性,并基于普遍性、不可分割性、客观性、非选择性、非政治化、相互尊重和平等相待等原则”。
然而,美国为了维护自身的政治利益和全球霸权地位,在国际人权领域大搞人权政治化,采取选择性、双重标准、单方面强制等手段,严重侵蚀了全球人权治理赖以支撑和运行的重要基础,对全球人权事业发展构成重大威胁,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破坏性后果。
一、美国人权政治化的历史进程
从总体上看,美国的人权政治化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对国际人权标准持勉强、冷漠甚至拒斥态度;在20世纪70年代至冷战结束前,推进“人权外交”,利用人权作为打击前苏联的政治工具;在冷战结束后,肆无忌惮地将自己的人权价值观作为“软实力”强加于他国,打压与自己政治制度不同的国家,以维护自身的全球霸权。
(一)漠视及拒斥国际人权时期
在《世界人权宣言》制定过程中,美国政府一方面在口头上表示支持,另一方面却竭力强调这只是一个不具约束力、只具鼓舞性的文件。美国坚持把《世界人权宣言》中的人权条款写得尽可能含糊其辞,竭力抵制一些国家和组织提出的把人权条款细致化、把各国所应承担的义务具体化的倡议。在《世界人权宣言》通过后,出席联合国人权大会的美国代表立即宣称,《世界人权宣言》只有一条,即第22条对美国适用;而在第22条中,又只有一句话有价值,即《世界人权宣言》能否实现,取决于“各国组织与资源情况”。
1953年后,美国对国际上公认的人权由不太情愿地参与和勉强支持转向公开的漠视。艾森豪威尔政府上台后立即宣布与《世界人权宣言》保持距离,声称在其内外政策方面,将不受人权义务的制约。1960年联合国通过的《非殖民化宣言》及其他一些对反殖民势力予以道义和政治合法性支持的措施,美国政府要么投反对票,要么投弃权票。许多其他人权条约也遭到了同样的冷遇。对20世纪60年代联合国反对南非种族隔离制度的努力,美国的回应则模棱两可,因为这与美国在南非的长期战略利益存在明显的矛盾。冷战初期,美国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将有民主化倾向的危地马拉阿本斯政府视为苏联共产主义势力在该国的扩张,并通过两次秘密行动,采取外交压力和心理战相结合的手段,最终推翻了危地马拉的民选政府。这成为后来美国在拉丁美洲干涉他国内政的常用模式。
(二)“人权外交”并入政治战略时期
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美国国会将人权作为多边外交政策的重要内容,把人权同安全援助、经济援助及其在国际金融机构中的投票取向联系起来。1977年,卡特当选为美国总统后,正式提出“人权外交”口号,人权被说成是美国外交政策的“基石”和“灵魂”。美国历史学家和外交关系学者詹姆斯·派克在其所著的《完美的幻觉:美国政府是如何选中人权外交的》一书中认为,华盛顿急于寻找一种新的意识形态武器用于冷战,而人权则是一个难得的武器。在派克看来,越是刻意强调什么,越是说明要刻意掩饰什么。美国在越南犯下骇人听闻的暴虐,如摧毁庄稼和森林、强制民众搬迁、轰炸平民、实施“凤凰计划”等,美国支持的智利、危地马拉、菲律宾、安哥拉等地实施的军事暴政,以及美国中央情报局在欧亚国家的秘密渗透活动越是遭到揭发和批评,美国政治家越是要声嘶力竭地宣传其人权理念,以粉饰其形象。
20世纪80年代,里根政府的人权政策是以美国“例外论”和冷战政策为基础的。例外论者声称:美国在启蒙时期就领悟了人权的真谛,并早在美国革命初期就得到了贯彻。因此,美国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所承担的义务应成为其他国家学习的楷模。既然如此,美国无需什么人权的国际标准。里根政府批评卡特政府在人权问题上的“幼稚”,要求把人权完全拉回到冷战的轨道上来。在联合国,里根政府公开攻击共产党国家侵犯人权,毫无隐讳地袒护像智利、阿根廷和危地马拉这样的盟国。里根政府明确要把人权作为同苏联及其盟国竞争的工具,并在联合国要求优先讨论共产党政权侵犯人权的问题,尤其是古巴的人权问题,但对许多其他国家的人权问题置之不理。对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美国则始终持消极态度。
(三)强加本国人权观给其他国家时期
冷战结束以后,美国对自己的政治制度产生出莫名的优越感,对其他与西方政治制度不同的国家则表现出一种制度性傲慢与偏见,认为只有美国的政治制度才是唯一合理并具有普世价值的。美国总统布什再次把“人权置于美国外交政策的中心位置”。1996年8月29日,克林顿总统在芝加哥的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讲话时说:“我希望建造一座通往21世纪的桥梁,从而确保我们仍是全球具有最强大防务能力的国家,确保我们的外交政策继续在国际社会中推广美国的价值观。”正是基于这样的制度性傲慢,美国肆无忌惮在世界各地推行“全球民主运动”,任何一种非西方的政治制度都会受到严厉的舆论攻击和打压,相关国家也因此被贴上“不民主”“专制”乃至“无赖国家”的政治标签。
随着“9·11”事件爆发,以及美国出兵阿富汗、入侵伊拉克等事件的接连发生,美国已成为侵犯别国人权的主要国家。在反恐的名义下,美国司法部对国际人权法持拒绝态度,酷刑、暗杀等严重侵犯人权行为也是层出不穷,并因此遭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批评。美国国家安全局以国家安全为由采取针对外国情报目标的专项行动,监听并搜集外国政要以及美国公民的个人信息,侵犯公民隐私事件数不胜数,一次次引起轩然大波。
二、美国人权政治化举措的深层原因与表现形态
美国对人权态度的历史演变显示,无论是早期对人权的漠视甚至拒斥,还是后期热衷于将人权作为大棒到处挥舞,本质上都是将人权视为政治斗争的工具,并依据人权与其政治战略的契合关系来决定对人权的态度。
(一)美国将人权政治化的深层原因
美国将人权政治化的深层原因是国际人权标准与美国自身的人权状况及全球战略之间存在着根本性冲突。其一,美国自身存在严重的人权问题,包括种族歧视、枪支泛滥、暴力执法、两极分化等等。其二,美国在国际社会的盟友按照美国自己宣布的标准也是严重侵犯人权的国家。其三,美国为了维护自身的全球霸权,不断发动侵略战争,非法干涉他国内政,侵犯他国主权,这些都与人权原则背道而驰。因此,美国实际上无法将自己所宣扬的人权真正付诸实施,更谈不上与国际人权标准保持一致。当国际社会在各国的共同推动下将人权作为全球治理的共同道德标准时,美国为了增强自己的“软实力”不得不顺应国际社会发展的潮流,将人权旗帜为己所用,装扮和掩饰自身侵犯人权的行径。但是国际人权标准与美国全球战略之间的根本矛盾是无法消除的,由此导致美国必然选择以高度政治化的方式来使用人权原则。
(二)美国将人权政治化的三种形态
面对其全球战略与国际人权标准之间的冲突,美国或是放弃人权原则,赤裸裸地维护霸权;或是根据自己的政治利益有选择性地适用人权原则;或是直接将人权作为借口,对威胁自己政治利益的国家扣上“侵犯人权”的帽子,为侵犯他国主权披上道德外衣。
1.图谋政治利益抛弃基本人权理念
美国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杜勒斯主义”树立了这样的理念:同苏联竞争,就是对人权作贡献。杜勒斯主义主张把联合国作为谴责共产主义对手的最好讲坛,艾森豪威尔政府用“道德反共主义”代替对国际上公认人权的关注,肯尼迪和约翰逊政府则把反共置于优先地位,人权问题只放在第三位。曾任美国中央情报局局长和国防部部长的罗伯特·盖茨曾经写道,“卡特政府以任何美国总统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向苏联发起了意识形态战争”,具体办法就是“攻击苏联政府的合法性”和全力支持苏联国内的持不同政见者。
2.区分政治敌友双标适用人权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