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停止《伊核协议》框架内自愿性行动的信转交给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驻维也纳国际组织的大使兼常任代表卡齐姆·加里卜·阿巴迪宣布:2021年2月23日周一,伊朗致函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拉斐尔·格罗西(Rafael Grossi)中止了在《伊核协议》下实施伊朗自愿行动的决定。
伊朗根据《核协议》停止采取自愿行动,在执行伊朗伊斯兰协商会议批准的法律时,为了解除制裁并保护伊朗人民的利益,并符合《伊核协议》第二十六条和第三十六条规定的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权利,由于《伊核协议》其他方没有履行其义务伊朗采取了该行动。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驻维也纳国际组织的大使兼常任代表说,从现在开始,伊朗与国际原子能机构之间的合作将仅在《伊朗保障协定》的基础上继续进行,直到以切实方式取消制裁才能为伊朗恢复执行这些措施提供依据。